律师解析:
关于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尚未进行分割的财产,
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解决方案;
倘若无法达成共识,亦得请求法院再度实施分割。
然而,当
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某一方以明示尚有未处理之
共同财产存在为由向
司法机关申请裁决分割之权益,经过审查确定这些资产确实属于
离婚之时未能触及的
夫妻共有财产范畴之内,那么这类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资产就应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公平、合理且公正的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
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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