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夫妻若在
离婚之际面临
房产分割问题,那么其解决方案如下所述:
首先,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独自
出资购买并已支付完毕所有
购房款项,则此类情况可视为一方的个人
婚前财产。
在此情况下,倘若离婚发生,另一方将无权对此房产提出任何分配要求;
其次,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后夫妻中的某一方以自身婚前财富购买所得,同样应被视为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在面对类似的离婚局面时,另一方也无法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配;
第三,若有某一方在
结婚前通过租赁取得了某套房产的
使用权,而在婚后夫妻二人借助共同资产成功购入此房产,并且房产所有权证书是登记在上述一方名下的话,那么这类情况便应被认定为夫妻二人的
共有财产;
最后,当涉及到夫妻双方于婚后借助共同资产购买的(包含首付款和
按揭贷款)房地产时,这自然应当被归类为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
若在此种情况下离婚发生,一般的做法便是按照平均分配原则来处理这套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