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常规的法律规定,法定
代表人在行使职权时所产生的
民事责任应由其所属的企业或公司承担,而非由个人承担。
然而,当法定代表人的
职务行为涉嫌触犯
刑法时,则需由他自行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若是涉及企业或公司的
犯罪行为,该公司亦须
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若法定代表人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是因其自身疏忽大意或过错行为导致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民事责任将不得不由其个人来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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