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如何界定
时间:2024.09.18
标签:
知识产权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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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该罪行的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依法享有的
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也对国家的
商标管理秩序构成直接威胁。
其次,就客观要件而言,本罪的显著特征在于,
行为人在实施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下简称《刑法》)明文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并且其情节必须达到了足够严重的程度方可构成本罪。
第三,从主体要件来看,本罪的
犯罪主体应为主观上存在故意的一般主体,也就是说无论何种性质或规模的企业事业单位,抑或是个人,只要他们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并致使其
情节严重者,均可被认定为此罪。
最后,对于主观要件这一问题,可以理解为本罪的成立需以行为人具有故意为之的内心倾向作为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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