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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和婚后房产加名字,是否有所区别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41人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婚后房产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这一行为,其实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房产加名字。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房屋是由单方向另一方进行购置,且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此时若欲将对方的名字加入不动产所有权证书之中,就必须通过转售或赠予的合法渠道来实现。
这样一来,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增值税等;
2.婚后房产加名字。
假如夫妇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意将对方的名字添加至房产证中,那么只需持结婚证身份证及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并填写《共同拥有房产的申请》即可。
在此过程中所要缴纳的费用则涵盖了配图费、注册费等各项费用。
无论是先进行加名还是在婚后再进行添加,实际上只有在流程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即婚前加名的操作或许会较为繁琐,而且须支付较高的税费负担,而相较之下,婚后加名则显得更加划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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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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