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涉及责任五五分摊的交通事故中,即意味着事故中所涉及的各方须承担相等份额的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此类情况下,各方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假设各参与方均为
机动车驾驶员,则应按比例承担百分之五十的
赔偿责任。
在此过程中,各方需先动用各自的交强险向对方进行赔付,如超出交强险限额范围之部分,各方可各自承担相应的百分之五十责任。
其次,若其中一方为机动车,而另一方为
非机动车或行人,则机动车损失的50%将由对方负责赔付,另50%则须自行承担。
同样地,如果机动车方已采用交强险向对方进行过理赔,那么对于超出自家交强险限额之外的那一部分损失,双方也需要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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