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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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个欠款还是两人的共同债务。别急,你可以参考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找另一半要回欠款。但是,有几种情况你得注意一下。首先,如果这个债务是在你们结婚后,一方用自己的名字为了家里的日常开销而欠下的,那就属于你们两个人的共同债务,另一半也得帮忙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配偶双方共同签字或由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承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的债务,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即便该债务系由单方以其个人名义负担,亦应归类为夫妻共同债务。

每份不动产权证书皆是按照一人一份的原则进行颁发,也就是说每位所有者都将获得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在权益人一项中只需填写一位所有人的姓名;而至于共有权成员的数量则无限制,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只需在共有权成员一栏逐一填写即可。当产权归属为个人单独所有时,便仅会颁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而如果产权为两位以上人士共同所有的话,那么就需按照实际情况颁发相应数量的不动产权证书了。

在进行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提交正式的起诉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递交书面的起诉状,且需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份数的复本。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则可采用口头形式进行诉讼陈述,但需遵循特定程序,即经由人民法院对口头陈述进行记录,并将相关信息通知至各方当事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举债的,其连带清偿责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比如购买生活物资、抚养子女等,即使另一方不知道,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相反,如果借款金额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而且没有证据表明这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目的,那么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