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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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要是夫妻中的一方借的网络贷款主要用于家里的日常开销,那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得承担对应的还款义务;但要是借款的金额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而且债主没办法证明这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这个还款义务。

离婚后,债务偿还要分情况。一般来说,婚姻期间的债务,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不需要另一方还。但要是债务发生在婚姻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产业或体现双方意愿,那另一方还是要还的。要是能证明债务是个人性质的,比如一方离婚后为个人消费、赌博等产生的,那另一方就不用还了。

夫妻贷款时,如果未向银行告知真实情况,那么还款责任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贷款用于家庭的日常开销,即使对方不知道这笔贷款的存在,也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是,如果贷款金额超出了家庭的实际需求,且没有证据证明这笔贷款是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双方都有意愿的,那么对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仅对合法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若债务源于赌博等非法活动,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即,若一方背负赌债,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义务,因赌债系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原则上应由举债人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上,“共债共签”原则应得到充分尊重。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何清偿;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