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所谓“非诉行政
执行案件”,是指那些尚未纳入
诉讼程序,却能够于直接状态之下启动
执行程序的
案件类型。
通常来说,绝大部分的行政决定都需要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请来得以执行,这样做有助于防止行政部门可能会出现的蛮横无理的执
行权力滥用现象。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依据人
民法院来执行行政决定的这种行为模式在司法实践领域通常被冠以“非诉
行政行为的执行”之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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