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明确规定,【
逃税罪】指的是,对于任何以欺骗、隐瞒等不正当手段来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或不进行申报,从而逃避缴纳高额税款的纳税人,如果其
逃税额达到了一定数额且占据了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
罚金;
而如果其逃税额巨大且占据了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
此外,对于那些身为扣缴义务人的人员,如果他们也采用了上述手段,导致未缴纳或少缴纳已扣、已
收税款,且
数额较大的话,也将按照前述条款进行
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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