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知恒(东莞) 律师事务所
王淑艳律师,广东知恒(东莞)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以来办理多起诉讼案件,办案经验丰富,专业扎实,该法律团队业务领域主要涵盖金融类刑事案件,婚姻案件、保险理赔、合同纠纷。本团队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部分成员曾供职银行、保险等知名公司,承办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和项目,涵盖了法律、金融、保险等方面。团队每位成员都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在擅长和感兴趣的领域,专注于“金融强监管情况下金融市场现状”、“金融合规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保险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的研究”等,咨询电话:18038453163/1342327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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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写的探视权具体应该注意: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