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取保候审精选解答 > 复核阶段向谁申请取保候审

复核阶段向谁申请取保候审

时间:2024.07.10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270人
律师解析:
在复核程序中,若犯罪嫌疑人身亡者、被起诉之人或其家属、辩护律师有申请取保候审之意愿,应将相关申请提交至负责该案审理的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制度,旨在为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审判之前赋予一定程度的自由,然而,这一权利的行使需以提供担保人为前提,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为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李玉博律师

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

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优秀青年律师,从事法律多年方面工作,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民商、刑事等法律事物纠纷的工作。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