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陈祥律师,现任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盈科全国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盈科江苏区重大民商专业委员会委员、盈科江苏区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陈祥律师法学理论基础扎实,办案经验丰富,从业期间曾担任公安部刑侦局督办的“12.31”特大电信诈骗案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承办的劳动争议案件曾被评为南通市劳动争议十大案例。此外,承办的民商事案件也多次作为典型案例刊登于各大法律网站。曾担任南通广播电台FM97.0《与法同行》栏目特邀律师嘉宾。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并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陈祥律师为人随和,工作认真负责,以“信任即责任,精耕于每一个案件”的执业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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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结束后,司法机关会向相关人员下发解除决定书。要是案件已经调查清楚,不需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那这个案件就会被撤销。要是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或者起诉,就会依法进行。另外,被取保候审的人交的保证金会全额退还。

在解除被强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取保候审之后,一般的刑事案件将会步入案件审理的下一个阶段,譬如经过侦察调查的完结、由审查部门进行的深入审核或是由法庭进行的审判。当公安机构或者是人民检察院释放出可能的取保候审时,他们有责任向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通报相关情况,并且根据案件的进展来决定是否提出公诉。如果最终决定不提出指控或者宣判无罪,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充分的保护和保障。

取保候审之取消程序通常应遵循如下几个严谨的步骤:首先,被取保候审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之人可向执行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其次,执行机构(通常为公安部门)会对该申请进行严格审核,以确保不再需要继续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再次,经过仔细评估之后,执行机构将作出正式的解除决定,并将此决定通知到被取保候审者以及担保人;最后,在解除取保候审之后,执行机构将会归还所有的保证金,但若存在任何违法行为,则可能需要依法予以追缴。

针对解除了取保候审的整个流程而言,详细的步骤大致往往如下开展进行:首先是,由负责侦办该案的有关部门(侦查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根据案件实际进展状况来主动决定是否解除对被担保人的取保候审措施;其次,他们会制作一份正式的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文书,并将其送达到参涉此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手中;再次,被指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收到上述决定书之后,必须立即向相关机构归还之前所交付的保证金,倘若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有保证人介入的话,相关单位还需及时通告保证人,让其知道此时的取保候审已经被正式解除;最后一步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公安机关有责任和义务在收到返还的保证金后,应尽快将其退还给交纳人。

解除“取保候审”这一司法程序的主要流程如下所示:首先,执行机构(在多数情况下指的是负责案件调查的公安部门)会向有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担保人员进行告知;其次,犯罪嫌疑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并且要将已缴纳的保证金如数退回;紧接着,执行机构会对该案情进行严格审理,以确保不再适宜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然后,他们会签发《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将此文书送达到相关的当事人手中;最后,如果存在保证金的话,执行机构将会依据法律法规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