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公司常作为独立被告参与诉讼,但事故责任未偿时,原告可列保险公司和车主为共同被告。若保险足够赔偿,原告可决定是否追责车主。保险金额不足时,原告将不得不将车主纳入诉讼中。

应该应诉但不一定要本人出庭的。如果对方上诉的,当事人应该积极到二审法院进行应诉;在法院开庭时,可以由当事人本人出庭,也可以本人不出庭而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如果当事人本人不出庭,又不委托代理人的,就属于当事人放弃了所享有的答辩和抗辩权,二审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可能会对当事人产生不利后果。

交强险不一定必须要登记在车主名下的,也可以是机动车的使用人。也就是说交强险的登记人可以是车主或是机动车的使用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