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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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害人认为无需继续追责,则属其个人决定,不应影响法律程序。鉴于刑事案件中,补充侦查乃常规操作,往往源于检方对某些关键情节或证据把握不准,进而启动该程序予以完善。待侦查工作完成且所获证据确凿充分之际,司法机构仍需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法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原则问题。

抢劫罪案件中的赃款赃物退还程序涉及冻结扣押、量刑参考和最终处理。公安机关在侦查中收集或追缴的赃款赃物将被冻结扣押。法院裁决时,退赃情况影响量刑。未追回部分将返还受害人或上缴国家财政。若无法找到受害人,赃款可能用于补偿其他受害者。

涉及抢劫罪的案件若被法院退回,应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通常因为案情不清或证据不足。补充侦查后,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仍应依法追究责任。被害人无力主张不影响案件处理,应依法进行后续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