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安律师事务所
劳卫新,男,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毕业。2002年正式成为专职执业律师。本律师执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于法律之外的知识,也涉猎甚广,加之勤于思考,已经成长为一名知识全面、高度专业的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本人都会反复推敲每一个细节,力求挖掘出案件事实的真相;仔细钻研涉及案件的全部法律法规,努力寻找对客户有利的每一条法条。正因为本着如此的态度,所以能对案件和法律有着深刻的理解,能从繁复的案情中寻找出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把看似必然输的官司反转过来,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工作成绩:担任黄*等19人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2019年百色市第一涉黑大案)第一辩护人;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从起初指控的诈骗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从上千万降到几万,最后获得缓刑);梁**医患纠纷案(经鉴定,院方没有医疗过错但也被判赔偿);麒*小区业主群体性维权案(业主多达两百户)。 执业信条: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为客户提供全面、及时、有限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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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通常需由犯罪嫌疑人家属或是本人亲自向公安机关提交。此举旨在确保嫌疑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且能够随时听候传唤。若然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员行为规范,符合规定要求,那么待案情结束之后,原先缴纳的保证金将会全数退还。

取保候审押金,亦可称之为保证金,此乃由涉案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向公安机关交付之款项,旨在确保其在取保候审阶段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保证金必须由公安机关负责收取,同时需开具相应的收款收据。而一旦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若被取保人未曾有任何违规行为,该笔保证金将原数奉还。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由执行机构收取并保管的。这个机构往往是公安机关,因为公安机关是行使着代表国家进行执法权力的机关。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取保候审情形下,公安机关对那些符合该法律规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取保候审裁定时,会要求这些犯罪嫌疑人为了确保自己不会干扰、阻碍甚至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从而按需向公安机关交付一定额度的现金作为担保。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需要综合考虑司法需求、社会危险性、案件复杂程度、刑罚预期以及经济状况等因素,以确定保证金的金额。当事人需要将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当事人可以凭借解除通知或法律文件领回保证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无违反相关法律之规定,自取保候审期满之日起,即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返还的保证金。所以说,关于取保候审所缴纳的押金,理当如数退还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