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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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用支出,法院不支持共有花销的追讨。小额无偿赠予视为普通赠与,通常不可撤回。大额赠予可诉讼追回。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可在分手后依法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将支持此诉求。

理论上,恋爱期间的金钱赠予分手后一般不可追回。但在实际操作中,需具体分析。小额的日常开支或共同消费,通常被视为恋人间的普通赠与,不应要求返还。大额财物或资金往来,尤其是为了缔结婚姻的彩礼等,可视为附带条件的赠与。当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方可主张返还。但需注意,赠与人在转移财产前有权撤销赠与,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

恋爱期间的消费开支,如共同购物、餐饮和户外休闲等,一般不能要求对方退还。但需注意,消费与赠与有界限。无论花卉、礼品还是日常穿戴,赠与都代表无偿。但如彩礼是出于结婚目的,且未登记结婚,赠予方有权要求返还。

恋爱期间共同贷款购房,分手后房产款项应按共同财产分配。若无明确约定所有权分配方式,则视为双方平等享有。 若无法确定各自投资金额,则法律上视为股权比例相同。因此,在分手后,双方应协商确定各自应承担的款项,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若未结婚,为伴侣偿还贷款后想追回款项,通常可行。保留转账证据是关键,需妥善保管原始票据和相关证明。追讨遇阻如对方拒绝还款,可凭证据起诉。建议先友好协商,无果再诉诸法律,凭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凭证,可追回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