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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商标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吗

时间:2024.09.18 标签: 知识产权 商标 阅读:1181人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
根据我国现行的《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在未获得注册商标所有者授权许可的前提下,复制、仿制或假冒已注册的商标以便于生产和出售相关商品或服务,均属于非法且涉及犯罪的行为。对于以伪造、擅自制造等方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益,或者销售上述违禁物品的行为,若情节严重到构成犯罪标准的,除了需要对受害方进行损害赔偿之外,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包括刑事责任的追究。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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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龙律师

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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