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政策,税务主体在持续经营活动中累积的
增值税销售额若在不超过12个月或4个会计年度内超过了预定标准,则被视为
一般纳税人,否则将归类为
小规模纳税人。
1.如果税务主体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或提供应税服务(特别是加工、修理和修配等劳务),其年销售额需达到100万元以上方可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对于以货物批发零售为主业的税务主体而言,其年销售额需达到180万元以上才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而对于工业企业来说,年销售额低于100万元,以及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低于180万元的,均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范畴;
反之,则被视为一般纳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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