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立即咨询
即使没有直接提到被造谣者的姓名,只要言论足以使公众联想到特定个体,仍可能构成诽谤罪。诽谤行为针对的是具体的人,不一定要明确说出名字。只要从诽谤内容中能够推断出受害者是谁,就构成了诽谤。因此,在发表言论时,我们必须谨慎,避免使用可能指向特定个体的模糊言辞,以免陷入法律纠纷。

1. 诽谤罪与侮辱罪共同侵害他人的人格针对未具生命特征的自然人。 2. 诽谤罪涉及捏造虚假事实并有意散布,旨在抹黑他人声誉,情节严重。 3. 诽谤罪的参与者要求较低,包括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人群和普通自然人,但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 4. 诽谤罪要求行为人明知虚假事实具有破坏他人名誉的影响力,并期望实现名誉受损的结果。 针对特定个体的谣言,只要可推断出受害者身份,即构成诽谤罪。 若无特定对象或无法贬损人格和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不指名道姓但表达的意思很有明确的指向性,而且也能推断出诽谤的谁,同时也造成严重的后果,那么就可以认定为诽谤罪,如果产生的行为是较轻的,一般不会认定为犯罪。遇到不指名道姓怎么算诽谤罪不清楚的,可以了解一下本文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