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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算集资诈骗罪立案

时间:2024.09.06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936人
律师解析:
集资诈骗犯罪与受害者人数并不存在必然关联性。
首先,若某位个体以自身占有为目的,采用欺诈手法非法集资并累计金额达到了人民币十万元以上,便可以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其次,集资诈骗罪是指个人或组织为了实现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背相关金融法规和规定,运用欺诈手段对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从而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侵害了公共财产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并且涉案金额较大。
关于集资诈骗罪的具体数额认定标准如下所示:
1.对于个人而言,其进行集资诈骗,如果涉案金额在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则应当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如果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则应当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如果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则应当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2.对于单位而言,其进行集资诈骗,如果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则应当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如果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以上,则应当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如果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则应当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3.集资诈骗的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为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部分应当予以扣除。
此外,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方面的费用,均不纳入扣除范围之内。
最后,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了本金尚未归还的部分可以折抵本金之外,其余部分都应当计入诈骗数额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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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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