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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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罪,也可称之为“由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转化而来的抢劫罪”,其概念在于,行为人在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后,为了逃避打击或销毁犯罪证据,而在现场采取了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在判断对被害人施加的暴力行为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该行为是否发生在现场;其次,该暴力行为是否针对的是抓捕人员;最后,暴力程度是否已经达到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地步。

“暴力夺取”是指犯罪人通过激烈的肢体动作,让受害者无法反抗,从而强行夺取财物的行为。此行为需要在现场立即、紧急且效果显著。判断是否构成抢劫罪,需要考虑暴力的强度、手法、持续时间以及对受害者身心的影响。如果暴力使受害者无法抵抗,就符合抢劫罪的标准。

在判定构成抢劫罪的暴力行为时,通常需要考虑的要素包括:对人身体的直接冲击、胁迫或强迫态度,这些都必须足够强大,使得被害者无法进行有效的抵抗或产生恐惧心理而放弃抵抗。这种暴力行为既可能表现为物理层面的打击、束缚等方式,也可能体现为精神层面的恐吓,例如手持武器进行威胁、伪装成持有武器等情况。另外,暴力行为的强度和程度还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足以压制住被害者的反抗意图。

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并不是只看伤害程度,还需要综合考虑强制力、心理威慑力等因素。一般来说,只要暴力能够抑制被害者的反抗意志,让其无法或不敢回应反抗,就符合抢劫罪对暴力行为的要求。比如殴打、捆绑等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如果让被害者完全失去了自主权,那么也达到了抢劫罪对暴力行为的要求。因此,在认定抢劫罪的暴力行为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而不能仅仅根据伤害程度来判断。

暴力夺取,就是犯罪人通过激烈的肢体动作,让受害人无法反抗,从而抢走其财物。这种行为必须是当场、快速且有效。判断是否构成抢劫罪,要考虑暴力的程度、方式、持续时间以及对受害人的身心影响。如果暴力让受害人无法抵抗,那就符合抢劫罪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