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
汽车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事宜,
当事人可采取以下相应措施进行处理:首先,若遇保险公司不予
赔偿之情况,可向所在地保监会提出
申诉或
申请仲裁,如若上述途径均无法达成满意结果,则可考虑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其次,投诉者亦可寻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协商调解,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再次,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由非司法性质机构指定的
仲裁员构成的
仲裁庭展开裁决程序;最后,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从而使被告方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关于如何向保险公司发起
诉讼,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当事人需向法院
递交书面形式的
起诉状,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其次,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将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及
立案;第三步,在立案成功后,法院将依法通知被告方及原告方相关事项;最后,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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