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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合法吗

时间:2024.05.03 标签: 行政类 行政处罚 阅读:975人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向员工收取押金乃是非法行为
对此类情况,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相关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全额返还给当事人,同时还可以对其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为每个人500元至2000元不等。
若因该行为给劳动者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害,那么用人单位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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