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三项经费扣除标准之规定关于公司企业需要支付的各项税费,我们将详细描述其中的公司所得税,涵盖了各种常见的扣除项目及其标准:1.首先要说明的是,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了员工薪酬之中的工资薪金,以及与此相关联的三类费用,即工会经费、相应的福利费用以及为员工提供的教育培训专项资金。

在月薪1.5万元的情况下,已剔除五险一金和特定扣减项目后,应缴纳税额为790元。 根据规定,前5千元免税,5千至8千元部分缴纳3%个税即3000元,8千至1.7万元部分缴纳10%个税即7000元。因此,总税额为3000元3%+7000元10%=790元。

当员工年度奖金超过三十万元时,我们需先将其除以12个月,得出每月奖金应纳税额,再参照月度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最后进行独立纳税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单位对员工全年工作绩效的奖励,需按此规定纳税。

月薪10000元,需缴纳10%的个税,共290元。计算方式: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社保公积金-起征点-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具体为:(10000-0-5000-0-0)×10%-210=290元。扣除税后,实际到手9710元。

月薪一万,需计算个税。扣除免税额及社保后,应纳税所得额若为五千元,则按10%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210元,需缴税290元。个税计算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所得总额、扣减项及税收优惠。起征点为五千元,超出部分需缴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扣减项-起征点。请注意,不同所得项目税率及计算方式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