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程招投标纠纷精选解答 > 联合体中标后合同签订的规定是什么

联合体中标后合同签订的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5.07.01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招投标纠纷 阅读:1119人
律师解析:
在这之前,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共同投标协议,详细规定每一方在该项工程中所应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
然后,这些签署完成的协议须附在共同投标文件中,完整递交招标机构。倘若在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出现纷争,皆可依照所有参与方签署达成的共同协议进行有效处理。
另外,当联合体成功中标时,每一位成员均应对招标机构作出承诺,表明愿意共同与该机构签订相应的合同条约。请注意,联合体内无论哪一个投标者都无法单独代表整个联合体与招标机构签约,而必须由全体联合体成员集体出面,共同与招标机构签立合约,这样一旦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因违反合同造成损失,采购方都有权追究联合体中任何一方的全部责任。而且,联合体内的每一方均不可凭借其内部分工协议的内容去抗拒来自于招标机构的约束。按照严格的逻辑来说,联合体内部各单位需要与业主签订一份具有统一约束力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师沫律师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师沫律师,主办律师,民商法学硕士,曾担任六年建工类公司法务经理职位,2020年执业,任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方所公益与社会责任委员会成员、同方所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成员,处理非诉案件、建设工程施工、民间借贷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招投标文件等诉讼案件,2021年起任沈阳市建筑法学会理事,目前担任多个企业的法律顾问。荣誉:2017-2018年度,任沈阳城市学院绿岛酒店管理学院高级指导教师。 典型案例: 1.?沈阳互信科技有限公司诉康鼎(辽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案(2021)辽0192民初1530号民事调解书, 诉讼法院:沈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诉讼成就:专业技术追索三笔项目尾款,代理委托人与被告反复进行调解,被告妥协形成法庭主持的调解书,为委托人追索回全部项目尾款本金外加部分违约金并利息罚金双倍的经典案例。 2.?赵芳诉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民辖终497号管辖异议之诉二审 诉讼成就:网贷案件,根据同案同判的原则,师律师引证据典,适用最新法律司法解释及各省市胜诉案例,将劣势转为优势成功翻盘的经典案例。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