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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是什么

时间:2024.04.23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255人
律师解析:
针对已经生效并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当事人能够遵循相应程序,向国家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其所包含的范畴既包括民事和刑事审判活动中产生的判决、裁定等重要法律文件,也涵盖了商事仲裁决定中的资产处理问题。
除此以外,还囊括了对于初步拟定的行政判决、裁定以及由双方达成的调解书等实际执法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关键资料。
最后,但不仅限于以上几种情况,还有其他由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特别各类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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