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公司无对外
债务负担的前提条件之下,若仍存在
注册资本未能全额缴纳的情况,则仍然可以依法办理
公司注销手续。
2.倘若公司尚有外债尚未偿付完毕,则必须在外债全数清偿完毕之后,方可进行公司注销程序的申请与审批手续。
3.注册资本乃是公司股东所承诺
出资之数额,因此注册资本未能全额缴纳,实际上意味着公司股东未能按承诺出资。
4.当前,我国现行之
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实行的是
认缴制原则。
然而,尽管业界普遍接受和认可认缴制原则,但这并不等同于股东可以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实上,当公司对外发生
债务纠纷时,股东将不得不对其应缴纳的注册资本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此乃无可逃避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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