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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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通常是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拘留的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不会超过37天。 逮捕则是由检察院或法院批准的,针对证据确凿、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嫌疑人,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意味着嫌疑人将被剥夺人身自由,时间相对较长。 简单来说,拘留比较紧急且时间较短,逮捕则比较正式且时间较长。

在刑事法律体系中,拘留和逮捕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拘留是临时性的,通常不会超过37天,目的是为了快速控制嫌疑人,确保司法公正和侦查的顺利进行。逮捕则是更为严厉的措施,需要基于确凿的证据认定犯罪事实,可能会判处较重的刑罚,而且在逮捕后通常会进行长期羁押。两者在目的、证据要求和后果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同。

在刑事诉讼中,刑事拘留和逮捕都是不同的强制措施。拘留是为了应对紧急情况,期限一般最多为37天;逮捕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两者的审批机构也不同,拘留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决定,逮捕需要检察院批准和法院认可。

刑事拘留和逮捕在法律性质、条件和期限等方面有所不同。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采取的紧急手段,适用于重大嫌疑人,期限一般为10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7天。逮捕则更为严厉,需要检察院和法院审批,适用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的嫌疑人,羁押期限为两个月,可申请延长一个月。

刑事拘留和逮捕还是有区别的。首先,两者的使用条件不同。刑事拘留是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则是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其次,两者的期限也不同。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37天;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最后,两者的羁押场所都是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