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工程领域中,拥有工程总包资质的企业具备进行专业分包的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这类企业具备承担各类专业工程的能力,但前提条件必须是与之对应的专属工程项目。
一旦获取到施工总
承包资质认证,这些企业便有权对其所承接到的施工总
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各个专业工程完成全面的自主施工工作;
同时,也可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依照
法规合同的规定合法地转交给那些拥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
劳务分包企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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