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嘉辩律师事务所
魏恺茵律师,河北嘉辩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多年,具有非常丰富的诉讼及非诉经验。擅长刑事案件及各类合同、婚姻、法顾、借贷、劳动等民商事案件。秉承专业、优质、高效执业理念,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尽全力维护当事人最大化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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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要是你爸妈在你们俩还没结婚之前掏钱买了套房子给你俩住着,但也没有说这是给你们俩同时的礼物嘛,那这种行为基本上就可以被视为他们把这套房子只给了你一个人。也就是说,这个房子在法律上来说就是你的私人财产。所以,要是你们俩离婚的话,除非能找到证据证明你爸妈曾经明确地说过这房子是给你们两个人的,不然这个房子就不能算作你们的共同财产来分。

婚后由父母资助购置之房地产并非必然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结婚之后,若是其中一位父母以自身名义出资购买房产的话,被法律所承认的、可能出现的各种产权登记情况会直接影响到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方案。

在夫妻关系确立之前,若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了房产并且要求将房屋仅登记于他们子女的名字之下,那么这种情况下这处房产便被视为是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在夫妻婚姻破裂而需要进行离婚处理时,法律规定这类房产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是仍然归属于夫妻中的个人所有。

在婚后的生活中,倘若有单亲家庭选择全身心地支持自己的孩子,为他们提供了房屋购置的全部资金,且房产的所有权被明确记录在自己孩子的名下,那么当感情破裂需要对房产进行处置时,该房产应当被视为已婚夫妇中的登记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