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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对象自己能否解封

时间:2024.04.10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849人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银行账户因涉及法律纠纷而被法院实施冻结,其有效期为六个月。
在这六个月内,被申请人拥有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权利,但该期限同样不能超过三个月。
且需注意的是,冻结措施期满后,若未获得新的续冻申请,那么相应的冻结措施将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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