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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方单独所有过户需配偶材料吗怎么办

时间:2024.11.0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54人
律师解析:
请注意,尽管已经依法登记为婚后个人所有,但在进行房地产转让的过程中仍需夫妻双方共同出席并完成相关手续。这主要是由于在过去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并未对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所有明确加以划分,因此单独所有的房屋亦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如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实该房产确系个人拥有,那么夫妻双方无需亲自到场便可进行相应的房地产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这意味着房产登记本身不是确定房屋产权最终且不可抗拒或改变的依据,只是一种权利证明和权利表征;如果利害关系人认为房产证登记的“单独所有”与真实为共有的情况不符,可以依法申请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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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忆帆律师

甘肃泉荣律师事务所

现执业于甘肃正天合(酒泉)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合同事务处理、工伤赔偿类案件。 徐律师深耕实务一线,办理了大量经得起时间和法律考验的案件,经办案件标的额超过5000万元。担任刑事辩护,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了(无罪,罪轻,不起诉、取保候审等)好的结果。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处理过多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同时为多名工伤案件当事人争取到满意的赔偿。 徐律师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放在首要位置。致力于“精品化、专业化”的办案理念,以专业的法律知识,热忱的服务态度处理委托人交办的各类案件,所经手的案件均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在民商事领域内经验丰富,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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