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行政诉讼方面,若确实已超出法定时限长达六个月之久,通常来说是不允许再次发
起诉讼的。
然而,也存在法律对此项
诉讼时限作出特别规定的情况,例如关于不动产的诉求,即使超过六个月,
当事人仍有权向法院发起诉讼申请,法院同样应按规定予以受理。
所谓的“
行政诉讼时效”,实质上便是指当事人能否向人
民法院就特定
行政行为提出行政诉讼的有效时间范围;一旦超过这个期限,那么,当事人便失去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