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房屋贷款尚未完成
过户手续之前,银行仅针对
借款人的贷款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评估,只有在评估认定借款人具备充分的还款能力后,方会批准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一旦完成过户,则以新的
房产证作为
抵押物向银行进行
银行贷款抵押登记。
因此,在未取得新的房产证并办理完相关的抵押登记手续前,原有的房屋
贷款申请将被视为已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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