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百瑞(南宁)律师事务所
段洪德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深耕26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累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产值约185亿元,服务各类工程项目当事人,包括发包人(建设单位)、承包人、分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单位。擅长与工程相关各类案件:如工程款纠纷、工程造价鉴定、工期鉴定、质量鉴定、工程签证、窝工损失、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工伤、借款合同、提供造价咨询、工程技术服务、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税务筹划等各项服务,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立即咨询
房屋质量若有问题,购房者可寻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在入住前,购房者可选择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即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购房者需准备好用地、建设及消防安全手续,然后向住房质量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购房者应依法维权,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在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承包方通常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根据相关法律,建施工企业应全权负责其施工的工程质量,并遵守设计蓝图和技术规范,禁止违规操作或偷工减料。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部门负责,施工企业无权擅自改动。根据《建筑法》第五十九条,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检验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用于工程。

购房者在购买房产时,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有权拒绝接受、解除合同并索赔。在接收商品房时,应要求卖方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核实工程是否合格。如卖方无法提供,意味着房屋可能未经验收或不合格,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交房延期责任由卖方承担。

购房者在购买房产时,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有权拒绝接受、解除合同并索赔。在接收商品房时,应要求卖方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核实工程是否合格。如卖方无法提供,意味着房屋可能未经验收或不合格,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交房延期责任由卖方承担。

面对商品房合同争议,可循四条法律路径解决:和解、协商、仲裁、诉讼。首推当事人基于公平互惠原则自主和解;若无效,则求助第三方调解协商;协商不成,依约提交指定仲裁机构仲裁;若仲裁不满意,最终诉诸法院诉讼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