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咨询该律师如果因痗位原因停止医保缴费,新单位将协助您续缴,恢复后即可享受医保福利。若未找到新工作,但仍想续缴医保,可作为灵活就业者前往街道社保办事处或社保局申请,携带身份证、照片、申请书和银行卡等材料办理续费手续。
医疗保险福利规定,参保人连续三个月不缴款即视为弃保,权益失效。职工医保成员三个月内中断不算弃保,但超过三个月则彻底失去保障。弃保后,次月起无法享受医保权益,需重新缴纳六个月才能恢复资格。
医保中断缴纳期限在三个月内,仍享受医保权益;超过三个月则被视为彻底停止参保,无法享受医保福利。对于在职职工,中断不超过三个月不影响医保待遇,超过则暂停,需重新办理缴费手续。个人账户用于门诊、住院个人支付等,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基金支付住院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有起付额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额以下费用由个人账户承担,超过部分由筹资基金支付。
当医疗保障计划终止,医保卡冻结,个人账户资金仍可购药及支付门诊费。但严重疾病或住院费用需自理。停缴医保后,有三个月缓冲期,过期则保险年限清零,中断参保。恢复医保需连续缴费六个月以上。医保允许三次暂停,超过则需重新计算缴纳年限。
职工医保暂停参保恢复需补缴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断缴不超过三个月,按期缴费后次月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若连续欠缴或中断超过三个月,需重新参保并连续缴费六个月后恢复医保待遇。期间,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购药、门诊,但住院费用需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