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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合并和吸收合并找哪个部门

时间:2025.04.07 标签: 公司经营 兼并收购 阅读:1201人
律师解析:
关于国有企业吸收合并之法定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在实施合并之前,国有企业需缮写完备的书面报告并上报至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其次,只有待报告获得批准之后,方可开始着手寻找适合的合作伙伴,共同商讨合并事宜;接着,国有营业单位应对自身持有的全部资产进行详尽的检查与登录;随后,被纳入合并范围之内的国有企业需要证实自身所拥有的净资产状况;接下来,待合并的国有企业以及被合并的国有企业双方的所有者均应委派代表签订产权转让协议;最后,依照相应法规的规定执行产权转让的法律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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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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