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发生物流丢件事件后,寄件人应携带邮寄订单(或快递托运单号)以及相关的有效
身份证件前往本地快递服务中心提交损失申报并寻求相应
赔偿。
若对该快递服务中心的赔偿方案持有异议,可直接拨打快递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处置。
假如对于快递公司层面的补偿措施仍感不满,亦或是快递公司未能严格依据事前商定之赔偿规则履行
赔偿责任,那么寄件人完全有权请求法院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快递公司都设有明确的
赔偿标准,只需根据当时与快递公司签订的托运协议中的
违约责任条款直接向快递公司提出赔付要求即可。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
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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