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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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民享有使用权和资格认证权,不可继承。每户村民只能有一处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级标准。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故不能继承。

房地产产权由户主专有,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拥有一份宅基地,面积受地方法规限制。宅基地使用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宅基地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出售、租赁或赠予住宅后不得再申请。国家鼓励退出宅基地和灵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宅基地改革和管理。

农村父母自建住宅产权归业主。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每户限一处宅基地,面积需符合省级规范。建宅须遵循乡村规划,不占基本农田,优先用原宅基地或村内空闲地。宅基地使用权需乡镇政府批准。售、租或赠宅后不再受理产权变更申请。定居城市者可选择有偿退出宅基地,国家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资源。

土地归集体,即使父亲没有去世土地也是集体财产,任何情况下农村的土地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土地管理法》第9条对在农村父亲死了土地归谁的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下文将进行详细介绍。

在农村父母死后土地归集体,事实上农村的土地从始至终都是集体财产,村民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所以土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如果有自建房,自建房作为居民私人财产,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自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