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实际收到的
注册资本将会全额转入至司专设的指定账户中。对于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注册资本必须等于且需在公司
登记机关进行正式登记的全体发起人所认购的股本总额。在此之前,除非发起人已成功认购的文献全部缴足,否则不能向其他人士发起募集股份的邀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