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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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纠纷的司法管辖一般根据合同纠纷的规则来处理。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指定了法院,且该指定是合法的,那么就按照指定的法院进行审理。否则,就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辖。如果合同履行地不明确,且涉及货币支付争议,那么以收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债权转让后,若受让人要起诉,需向这两个地方的其中之一的法院递交诉状:一个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另一个是原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履行地法院。这样做是为了让司法管辖权能合理行使,便于法院审理案子,也能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受让人要选好地方,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再按法定程序向指定法院起诉。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若要起诉,通常由原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管辖法院。要是原合同里指定了管辖法院,那就得按合同来;要是没指定,就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审理,这样才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是否可接受清偿的合法性及其合规性探讨在债权转让完成之后,尽管原债务人仍然有义务向原先的债权人履行清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该债权的受让方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作为新债权人,他仍然有权要求债务人全额偿还所欠债务。而对于债务人来说,在其已经向原债权人履行了债务清偿义务之后,他有权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请求原债权人将已收取的款项予以退还。

关于最高额保证担保伴随债权转让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其相关的从属权利也应当同时随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物权。然而,如果各方当事人对于特定情况下的债权转让另有约定,则应尊重该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