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孙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 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孙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孙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他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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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刑事拘留后若无需逮捕的案件,其结案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其次,倘若公安机关在拘留某位人士后,判断该人士需要采纳逮捕措施,他们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申请。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再者,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的时间最长可达三十日。而人民检察院则需在七日内完成对这些申请的审查工作。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它的目的是在调查阶段限制嫌疑人的自由。但是,定罪和量刑可不是由拘留来决定的,而是取决于证据和事实。只有在经过充分的侦查和审查,有确凿的证据支持,才能做出有罪判决。所以,刑事拘留只是一个过程,不是结果,最终的判决还是要靠证据说话。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主要目的是在侦查阶段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但定罪量刑要靠证据和事实,不是拘留所能决定的。只有经过充分的侦查和审查,在确凿的证据支持下,才能做出有罪判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不一定会让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刑事拘留是一种很严格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作用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不是直接给嫌疑人定罪。在刑事诉讼中,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只有法院在审判后,认定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且应该受到相应的刑罚,才能判刑。

在洗钱案中,被拘留37天后不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因为这是警方的最长拘留期限,之后需要进行深入调查。如果证据确凿,案件将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定罪。如果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警方可能会改变措施或释放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