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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货款没收到货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时间:2024.09.08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043人
律师解析:
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
1、双方当事人就贷款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依照约定确定。
2、关于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事后补充协议
3、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
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
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
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
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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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锦华律师

贵州贵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舒锦华律师,西安交通大学法律硕士,现就职于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本人曾在西安市各级法院实习,熟悉法院系统内部案件审理流程和判罚尺度,硕士毕业后便专职从事于律师执业。本人担任陕西本地众多知名国企、民企的公司法律顾问,承办过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民间金融借贷、公司股权等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等侵权纠纷,同时参与多起公司股权类投/融资项目、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等非诉项目,在诉讼与非诉方面均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用法律知识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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