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何琪瑞律师,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曾先后供职于国内大型央企、民营企业,任职管理职位,有着丰富的诉讼和非诉办案经验,善于从细节入手全盘分析问题,从实践的角度全面了解法律实务。专长领域为医疗纠纷、建设工程业务、公司业务、合同纠纷、人损纠纷等方面。其为人谦逊热诚,思维缜密,逻辑严谨,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对于业务的追求更是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何琪瑞律师思维敏捷、作风果敢,善于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点和抓手,有着很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何律师带领团队成功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深得当事人的信赖,在业界积累了良好口碑,力求为客户解决争议、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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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侵犯我国社会治安秩序,其构成需满足四个要素:(1)客体上,针对的是淫秽交易的法律保护领域,造成重大社会危害和风气败坏;(2)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引诱未成年少女从事卖淫;(3)主体上,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能成为罪犯;(4)主观上,必须为明知并故意实施,认识到行为的严重后果,过失不构成。

引诱幼女卖淫罪,指以不正当方法引诱未满十四岁幼女性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罪行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引诱未满十四岁幼女进行性交易,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侵害国家社会管理基本原则。犯罪对象特指未满十四岁的幼女。

引诱幼女卖淫罪,指以不正当方法引诱未满十四岁幼女性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罪行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引诱未满十四岁幼女进行性交易,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侵害国家社会管理基本原则。犯罪对象特指未满十四岁的幼女。

引诱幼女卖淫罪,指以不正当方法引诱未满十四岁幼女性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罪行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引诱未满十四岁幼女进行性交易,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侵害国家社会管理基本原则。犯罪对象特指未满十四岁的幼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