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最高院关于
执行异议收费标准规定: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受理费,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收取;未涉及财产的按“其他非财产案件”收费。
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其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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