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不还钱,那么担保人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连带保证,即在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选择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任意或共同来主张债权。如果是一般保证,则必须要在债务人不能......
通过下列方式终止担保:1.经过债权人同意终止担保。2.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3.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1、应该承担部分担保责任。2、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
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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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担保人,将承担承诺之责。若债务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将作为代偿者面临承担剩余欠款的责任。但需注意,若只是普通保证人,则只有在主合同纠纷未经法律程序处理或仲裁程序判定并执行财产追究后仍无法满足时,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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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借款方未能还款时,担保人责任为:一般保证人仅在主债权债务未经审理和裁决,且债务人财产未经强制执行并无法清偿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人则需在主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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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保证人的保证时效通常为六个月,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人需按协议约定承担法律义务,直至债务方全部承担担保责任。若无特别约定,时效即为六个月。在此期间,保证人需履行其担保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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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质押行为对市场而言通常是积极的。这意味着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到了改善,有能力赎回之前质押的股权,这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这对投资者来说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可能会推动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因此,解除质押行为通常被视为对市场行情的有利影响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