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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是什么

时间:2024.12.2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18人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都是故意犯罪,但两者的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以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而后者则只是把毁坏公私财物作为手段之一,以达到破坏社会秩序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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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宽炎律师

江西华箭律师事务所

刘宽炎律师,江西华箭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一直致力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合同事务以及刑事辩护领域的研究。拥有丰富的调解及诉讼案件代理经验。 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债权债务,在民间借贷、人身损害、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合同违约、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婚姻家庭纠纷、遗嘱继承等领域有诸多成功案例。 自执业以来,素以精湛的业务能力、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客户服务,宗旨是:不管案件大小,用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尽心全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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