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
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总部位于成都,服务面向全国各地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着”为当事人全方位解决问题”的服务宗旨, 律所始终保持着研究型律所,专家型人才,精准化服务,运用案件管理系统、智能化法规检索系统、强大的电子信息数据库、丰富的案例检索系统、精英律师团队、数智化运营管理,通过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可视化的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元良律所自成立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积累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涉及政府事务证券资本市场、银行金融、私募基金、刑事风险防范与辩护、涉税服务、知识产权、房地产、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婚姻家事等领域。为满足客户业务扩张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延展,与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娴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领域内的资源优势,致力于打造专业精品律所。 元良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部分律师曾多次获得”四川省优秀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是一群高素质、技术精湛的复合型人才。为追求并实现专业化、综合化的发展,元良律所专门设立金融证券业务部涉外民商业务部、知识产权部、诉讼仲裁部、政府法务部、刑事辩护部等大部门,由具有专业特长的顾问或合伙人律师领衔专业律师专注于特定领域的深耕和业务拓展在各个传统业务领域与新兴业务领域,均形成了专业且成熟的法律服务产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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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中,第三方并非强制出席,但作为有独立诉求的当事人,缺席可能视为放弃权益保护。只有在无合理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擅自退出时,庭审程序不受影响。

民事诉讼中证人有义务出庭,但不是必须出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在诉讼中,原告通常需亲自出庭,但也可委托一至两人代为出庭。这些代理人可以是专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或由社区、单位、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这些规定确保了当事人有充分的代表和支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不一定需亲自出席审判。若有律师或法定代理人代表,当事人可不出席。但离婚案件涉及人伦关系和双方生活状况,夫妻关系是否破裂是判决关键。情感微妙变化难被他人察觉,诉讼代理人难传达当事人真实意愿。根据相关法规,即使有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仍应亲自出席,除非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表达意志。

在诉讼中,原告通常需亲自出庭,但也可委托一至两人代为出庭。这些代理人可以是专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或由社区、单位、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这些规定确保了当事人有充分的代表和支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