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借款人把
担保的财产卖了,没有任何财产,法院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下发
强制执行中止执行通知并下发债权凭证;
(2)如果被执行人故意
隐匿财产,
拒不执行,申请人可以
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等;
(3)当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可以再次恢复强制执行。
执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
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
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
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
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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